集團公司黨組決定:
張延軍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黨委書記,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海南省寄遞事業部黨委書記,免去其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黨委委員職務;
潘峰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公司黨委委員;
石偉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黨委委員,免去其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黑龍江省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職務;
關鍵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黨委委員;
張研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黑龍江省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方紅雨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夏策敏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黨委委員;
劉俊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黨委委員;
楊旻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黨委委員;
王玥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黨委委員;
張冬生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黨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巡視專員(二級副實職);
劉一頌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黨組組織部副部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郎秋洪同志的中共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黨校副校長、石家莊郵電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職務;
免去石純斌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黨委書記,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海南省寄遞事業部黨委書記職務;
免去楊泉鳴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職務。